网吧网上审核、变更备案流程
发布时间:2016/1/7 9:41:29

(一)网吧业主首先拿到文化部门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批准书》和《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二)由网吧业主通过互联网使用预先向公安机关报备的身份证在网吧刷卡验证登录各市的“网吧网上审核与备案管理系统”( http://221.195.1.59:8090/netbar/);

(三)根据网吧立项或变更项目在该系统中填写基本情况,并通知网吧所属公安分、县局网安部门进行初审;

(四)初审通过后,网吧业主需要根据网上通知准备如下材料:

1、文化部门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立项批准书》。

2、原法人、现负责人、安全员、收银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法人、现负责人的变更协议书原件。

3、经营负责人、安全员、收银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4、安装网吧安全管理系统(审计和实名系统)的证明。

5、安装网吧视频监控系统的证明。

6、营业场所方位图。

7、营业场所平面图。

8、网络拓扑结构图。

9IP地址范围和内部IP地址分配表。

(五)网吧业主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原件)交辖区分、县局网安部门,网安部门负责人进行网上审批;

(六)审批后,分、县局网安部门民警整理材料并打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审核意见书》交予网吧业主,一个月内将审核备案材料上报市局一份存档。

如遇问题可与辖区公安分、县局网安部门联系。

版权所有:沧州网监
地址:沧州市公安局  建议在1440x900分辨率下浏览